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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与山西汾酒关联公司同列被执行人,涉103万技术开发标的

京东与山西汾酒关联公司同列被执行人,涉103万技术开发标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信息显示,京东集团旗下关联公司(下称“京东关联公司”)与山西汾酒集团的一家关联公司(下称“汾酒关联公司”)被同一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总额为103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开的法律文书,本次执行案件主要涉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相关合同纠纷。

据披露,该执行案件源于双方此前签订的一份技术开发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京东关联公司为汾酒关联公司提供定制化的计算机软件及硬件技术开发服务,以支持后者在数字化转型、供应链管理或线上营销平台等领域的特定需求。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在项目交付标准、技术验收或款项支付等方面产生分歧,最终导致合同履行出现争议。经相关仲裁或司法程序后,法院作出了生效裁决,裁定一方或双方需履行相应的付款或赔偿义务。因未在法定期限内自动履行,故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此次被执行信息一经公布,即引起市场与行业关注。一方面,京东作为国内领先的互联网科技企业,其技术输出与对外合作一直备受瞩目;另一方面,山西汾酒作为传统白酒行业的龙头企业,正积极推进“智慧酒业”建设,对技术合作的需求日益增长。此次纠纷虽涉及金额不大,但折射出在产业数字化浪潮下,科技公司与传统企业在项目合作中可能面临的磨合挑战,例如技术需求明确性、交付成果认定标准以及合同条款的严谨性等问题。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技术开发合同纠纷在商事案件中较为常见,核心争议点多围绕知识产权归属、技术指标达标认定、阶段付款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本案中,103万元的标的额对于两家大型企业的关联公司而言规模相对有限,可能属于某个具体功能模块或阶段性项目的开发费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表明当事人未能通过协商自行解决,需要公权力介入以实现债权。

截至发稿,京东集团与山西汾酒集团尚未就此次关联公司被执行事宜发布官方公告。通常而言,上市公司或其重要关联方被列为被执行人,可能涉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需视相关公司的上市地监管规定以及该执行事项对其整体财务状况、声誉的影响程度而定。

此次事件也为业界提供了警示。在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的当下,企业在开展技术合作时,应在合同订立阶段尽可能细化工作范围、技术标准、验收流程、付款节点和争议解决机制,从而防范潜在风险,保障合作顺畅,真正实现通过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发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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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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